法庭:美容針誤殺案:女被告:曾替兩不適事主打抗生素

【本報訊】DR醫學美容集團為女顧客進行CIK療程時發生致命事故,集團創立人周向榮等三人各被控誤殺罪,負責為三名事主施針的第三被告麥允齡昨繼續在高院自辯。麥稱為三名女事主進行回輸血製品時,其中王靜波及黃鳳群事後均有不適,且仍留在銅鑼灣診所,麥決定替二人注射抗生素用作紓緩細菌感染。因該診所無注射用的抗生素,她要親自到旺角診所取,但要等候該處職員回來開門,最終在當晚十時許,即兩小時後她才能替二人注射。當麥說及眾事主當時情況時數度哽咽。

第三被告麥允齡供稱,她過往進行過約廿次CIK療程的抽血及回輸,均沒客人出現副作用,副作用只有發冷及發燒等像感冒之徵狀。

一二年十月三日,三名事主王靜波、黃鳳群及陳宛琳(死者)先後在銅鑼灣診所進行回輸。下午六時王靜波於回輸途中,感到很不舒服及打冷震,麥先給王服用類固醇。約八時,麥得知輪到黃鳳群不舒服及發燒,麥遂叫職員致電已離開的陳宛琳有否不適,陳回覆稱有不舒服,但因正工作不能回診所。麥表示,若血製品有細菌感染,抗生素可作紓緩,遂趕旺角診所拿取抗生素。

案件編號:HCCC 437/2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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