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電視廣播有限公司(下稱無綫)先後就兩宗被指違規宣傳的通訊事務管理局裁決,提出司法覆核,並已取得司法覆核許可。而通訊局一方早前就兩宗案件抗辯,質疑無綫提出有關訴訟是「另有動機」。無綫昨向高院申請,要將一份誓章呈堂,以反駁通訊局的「另有動機」指控。雖然通訊局反對,但法官批准無綫把部分誓章的內容呈堂正審聆訊。
本案涉及兩個無綫的電視節目。通訊局指,無綫於前年十二月十三日晚舉行《萬千星輝頒獎典禮2015》,當時安排盛裝藝人在節目中進食一間連鎖快餐店的炸雞,裁定屬「植入式廣告」,是嚴重違反守則,判無綫罰款十五萬元。另外,通訊局又指,無綫於去年四月十九日和五月十八日的兩集《東張西望》內,違規宣傳其收費網絡頻道「myTV SUPER」,因此發出警告。
法官昨日批准無綫將一份誓章呈堂,但要刪除當中與案無關或屬多餘的段落。無綫可在誓章中表明提出司法覆核,只是爭取其法律權利,沒有其他動機。另外,無綫也可以在誓章中交代為何以往沒有就通訊局的其他裁決提出司法覆核,以及可引用通訊局年報的投訴數字,以反駁通訊局指這兩次事件是「主要」的投訴等。
案件編號:HCAL 151/2016 & HCAL 47/20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