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國政協委員黃英豪被指在○九年八月以優惠價,向上市公司時任副主席兼執行董事許浩明涉嫌出售公司優先股,令許最終在帳面獲利逾二千一百萬元,黃被指藉此令許在商業決策上傾向於黃。黃事後被廉署控以向代理人提供利益罪,案件昨於區院續審。控方傳召該公司前獨立非執行董事伍綺琴作供,她指黃和許均沒有向董事會申報上述股份交易。
現已離任的伍綺琴供稱,她於○八年接受許浩明(已於一四年過世)的邀請,出任香港資源控股有限公司(前稱海域化工集團有限公司)的獨立非執董,當時該公司正被臨時清盤,臨時清盤人與被告黃英豪(五十四歲)控制的Perfect Ace Investments Limited(簡稱PAIL)磋商重組公司,最終被告獲委任做海域化工的執行董事。
伍自言身為獨立非執董,有責任保障小股東利益,若董事之間買賣公司股票,便需向公司的指定董事許浩明或公司主席申報。控方聞言追問,被告在案發時是公司主席,若交易雙方是被告和許浩明,那他們二人應該向誰申報?伍同意條例沒有列明該二人可向誰人申報,但認為二人應該向公司秘書申報,再由公司秘書通知董事會;但伍亦承認,公司秘書沒有權限要求召開董事會會議。
伍續指,她並不知被告曾向許出售一千五百萬股優先股,他們二人亦沒有申報此交易。伍又指,○九年四月的一份會議紀錄顯示,公司曾商討委任被告所屬的律師行提供法律意見和公司秘書服務,當時被告和出任律師行總行政主任的許浩明均有申報。
在辯方盤問下,伍形容香港資源控股有限公司(簡稱HKRH)的重組是「前無古人」之成功,而許在此事上付出最大的努力。另外伍又承認,HKRH於○九年收購金至尊珠寶控股有限公司的五間附屬公司、零售業務和品牌,令HKRH可以在港澳等地經營珠寶業務,HKRH亦因此在內地多處方擁有店舖,有助擴展內地市場。而HKRH在收購金至尊後,淨資產亦大幅增加一倍多,故收購對HKRH而言是有利的。
案件編號:DCCC 190/20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