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市民羅景楊早前提出訴訟,指立法會議員朱凱廸及鄭松泰宣誓無效,要求取消兩人的立法會議員資格,但因高院原訟庭法官區慶祥拒絕延長他支付保證金的期限,案件因為羅未有及時支付保證金而被擱置。羅景楊不滿區官決定,昨向上訴庭申請上訴許可,但即時被駁回申請,上訴庭並下令羅支付七萬九千多元訟費予朱凱廸。
上訴庭指出,區官只是拒絕延長羅支付保證金的期限,惟案件是因為《立法會條例》的規定而被擱置。因此,案件被擱置的起因是羅未有及時向法庭申請延長支付保證金的期限。上訴庭裁定羅未能提出理據,顯示區官原則上或明顯地犯錯,因此駁回羅的上訴許可申請。
案件編號:CAMP 18,19/20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