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地男子涉嫌於十六年前冒認其內地逝世的港人兄弟,而取得香港永久居民身份證,更成功申請四名內地女親人來港定居。入境處其後憑廣東省公安局調查結果、死者遺孀證供、指紋專家證供、內地醫院發出的醫生紙及死者墳墓相片等證據,裁定內地男子是以欺詐方式申請四名女親人來港,下令把四人遣返內地。四人昨由律師代表入稟高院申請司法覆核,指當局的聆訊不公平,要求推翻遣送離港令。
四名申請人分別是柯高(譯音)及她三名女兒張美雪、張曉珊及張曉敏(均譯音),報稱居於沙田沙角邨單位。入境處發言人稱,由於案件已進入司法程序,不宜提供進一步資料。
記者亦往申請人住所查訪,發現一名中年女子下午帶同兩名年約十一至十五歲少女,並推着一部嬰兒車回家。中年女子承認是張太,迅即開門入屋後,隔着木門表示不須傳媒報道,並拒絕回應問題。有鄰居表示,印象中上址單位出入的人數頗多,其中一名中年女子操不純正廣東話,在上址居住已八至九年。
入稟狀指按入境事務審裁處的裁決,男子張煥東(譯音)於九六年以欺詐手段取得其已逝世兄弟、擁有香港永久居民身份的張煥星(譯音)之身份證明文件,張煥東冒充死者在九七年九月訛稱遺失身份證,成功補領到一張「張煥星」的身份證,他在○一年四月向人事登記處申請將該身份證改為他原名張煥東,因而成功擁有一張「張煥東」的身份證。
他在同年底至○二年八月間,以假冒的永久居民身份申請四名申請人來港定居,惟入稟狀內未有透露張與她們屬何種親屬關係。
廣東省公安局○五年六月調查後,裁定四人是以欺詐手段來港,因而宣告她們的單程證無效;入境處隨即跟進向她們發出遣送離港令。
四人遂向入境事務審裁處上訴,處方裁決時指接納廣東省公安局於○四及○五年傳真給入境處的信件、文件、專家證供、內地一間醫院於九六年六月九日證實死者已逝世的醫生紙、死者遺孀的書面供詞及死者墳墓照等,駁回四人上訴。
申請人現指處方接納的都是對她們不公平及屬傳聞性質的證供,廣東省公安局的兩封信件甚至連時間也弄錯,加上入境處沒有傳召內地公安局人員或自稱是死者遺孀來港接受她們盤問,故判決對她們不公平。
案件編號:HCAL 31/20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