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電訊商同意遵行簽約新守則

【本報訊】電訊服務合約投訴急升,香港通訊業聯會昨特別針對有關情況發出電訊服務合約實務守則,提高訂定合約過程的透明度,以加強保障消費者權益。十一間電訊商已同意採納該份屬自願性質的業界守則,改善現有的服務合約格式、銷售模式、續約及終止服務等安排。電訊管理局歡迎實務守則推出,並稱各參與電訊商將於三至六個月內正式推行。

電管局今年首十一個月接獲電訊服務合約爭拗的投訴多達一千三百四十三宗,較去年全年投訴急升四成,今年的投訴中,六成與終止服務和合約細節條款問題有關。今年較去年急升的四成投訴個案中,有八成涉及搬遷安排。

香港通訊業聯會稱,業界實施新守則將大為改善現有的電訊服務合約安排,包括改善合約內容,電訊商將更清楚列明服務詳情、收費及合約條文;客戶於口頭同意使用服務後,將收到書面確認;若銷售員以非應邀的方式造訪客戶住所,電訊服務合約是此情況下訂定,合約將受冷靜期保障。

自動續約須獲客戶同意

在新指引下,終止合約、續約、延長合約期和更換合約的透明度亦提高,令程序更簡單,如自動續約必須得到客戶事先同意;當合約條款及條件出現重大改變時,客戶可在特定情況下提早終止合約。客戶要求搬遷服務時亦會獲得更大保障。

聯會指,各主要固定和流動網絡營辦商以及一家主要的對外電訊服務營辦商已同意採納相關實務守則,他們會自行決定適當的實施時間表,並在網站公布採納守則的情況。資訊科技界立法會議員譚偉豪認為,有關守則中的增設冷靜期保障建議只針對非應邀合約,以及加入了一些豁免條款,但有關條款是否存在漏洞和能否落實執行,值得關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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