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醫院管理局非緊急救護車載送服務本為方便有需要的病人出入醫院或診所,卻往往帶來不便。申訴專員公署揭發,過去三年逾半數服務不達標,有病人臨時被通知無車接載而需改用商營服務,有病人苦候大半日始知沒有安排服務,被迫多留院一晚。申訴專員認為服務需求愈來愈大,建議當局考慮與商營機構合作解決資源有限問題。
申訴專員公署去年主動調查非緊急救護車載送服務的預約系統及監察機制等,訪問了卅四名服務使用者及一百五十名醫管局員工,十名病人認為等候時間很長,更曾改用非法改裝的小型客貨車。
醫管局規定,七成使用救護車的門診病人需在預約診症時間三十分鐘內到達醫院或診所,但是過去三年有逾半數服務個案未達標,○八年至今每年約有四十多萬宗送載要求,約有一成七主動撤銷要求,門診服務的比率更高達兩成半。
有使用門診服務的女長者來回均花上個半小時等車,卻一直未獲通知,而救護車遲到理由竟是職員需清洗車廂及用膳。另外一名住院病人在三日前預約服務,出院當天才獲知會沒有車,需改租商營車輛離開;更有住院病人出院當天預約服務後一直無法獲確認,家人等候至下午四時才獲悉沒法安排接送,病人需多住院一晚。
申訴專員黎年認為,醫管局應訂立通知時限,考慮利用非牟利機構提供類似服務,或以商營服務輔助,讓有能力的病人使用,以香港復康會「易達轎車」為例,單程最低收費為一百元,每公里收費為九元。
醫管局同意報告,指一直透過不同措施加強服務,近年每月未能處理的個案數目已大幅下降,將成立一個專責小組進行檢討,並研究與非牟利機構合作的可行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