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鴻福堂文員索賄監九月

【本報訊】涼茶製造商鴻福堂一名前高級倉務男文員,兩度向一名草藥供應商索取合共人民幣一萬六千元的貸款,以批出更多定單予該供應商。供應商認為他要求不妥,於是向鴻福堂揭發事件。他早前被裁定兩項代理人索取利益罪罪成,昨在荃灣法院被判入獄九個月。

案情透露,被告劉譚生(二十四歲)受僱鴻福堂期間,負責監管草藥材料的存貨,以及就購入該等材料向上司作出建議。被告於去年八月至九月期間,多次用手機發短訊予一名草藥供應商,要求對方借出一筆人民幣六千元的貸款。

被告同時要求供應商將款項存入其妻的銀行戶口,並表示會給對方發更多定單,但供應商並無答應要求。

恐嚇供應商會減定單

被告其後於去年九至十月期間,再向該供應商發出短訊,要求對方借出另一筆人民幣一萬元的貸款,惟供應商並無回應。被告遂恐嚇對方會減少批出定單。供應商有感被告或涉及貪污,於是向鴻福堂揭發事件,被告其後被廉署拘控。

案件編號:TWCC 2727/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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