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年商人涉嫌強姦十多歲幼女,昨日被解往荃灣法院再度提訊,控方反對他擔保外出時爆出更多案情,指受害女童X的同父異母姊姊亦透露同樣曾遭被告侵犯,另被告於案發時又涉嫌指使X的母親非禮X,母親事後一度被捕,但已現獲准保釋。裁判官聽畢陳辭後,決定繼續將被告收押,下令案件押後至下月卅一日再訊。
五十歲的被告被控一項強姦罪名,控罪指被告於今年五月某日,在葵涌住所內強姦女兒X,被告昨日毋須就控罪答辯。控方表示,現階段仍須索取法律意見,以決定案件審訊地點、控罪的適合性、以及是否需要用電視聯網系統讓X作供。
控方透露,被告曾與親生女兒X性交及非禮X,而X的同父異母姊姊稍後曾向X透露自己亦曾遭相同對待。另外,警方調查下發現X的母親曾在被告指示下涉嫌非禮X,但母親已經獲保釋。
控方又指,被告以往有十次案底,其中兩次與性罪行有關,另有兩次棄保潛逃紀錄。此外,被告在內地有一名同居女友及其他子女,鑑於他甚少留港及有潛逃紀錄,故反對他擔保。
辯方則提出以現金一萬元申請保釋,辯方並指,被告對X管教甚嚴,又曾施以體罰,故X頗為憎恨他,而其妻亦已就非禮指控向警方解釋。此外,被告在內地育有一對十一歲的孖生女兒,孖女自被告還押後乏人照顧,現已來港。裁判官最終駁回辯方申請。
被告早前提堂時,左邊頸項貼上紗布,但昨日再度提堂所見,已不見再有紗布貼於頸部。據早前報道,被告被警方拘捕後曾報稱不適而須入院接受檢查,留院期間曾用剪刀架頸企圖自殺但不遂,最終被制服。
案件編號:TWCC 3371/20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