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寰宇國際控股有限公司主席林小明與前妻趙雪英於○八年離婚,趙雪英日前入稟區域法院,指與林小明辦離婚手續時曾達成協議,對方承諾讓她可繼續擁有兩部名車,但林卻遲遲未交出兩部車輛的相關文件,令她未能購買保險,趙現要求林交出文件及賠償她的損失。
原告趙雪英向區域法院提交的入稟狀指,與前夫林小明(被告)曾共同擁有多間公司,二人其後辦理離婚,並於今年三月廿六日簽訂協議,內容指趙雪英可繼續擁有兩部名車,包括一部平治跑車及一部豐田房車,趙指即使在協議前,她一直使用該兩部車。
然而,趙多次透過律師要求林小明交出兩部車的相關文件,讓她可以為座駕購買保險等,但對方都未有理會。趙在入稟狀指,因林小明破壞協議,令她蒙受損失,於是入稟法院,要求林小明履行協議及作出賠償。
林小明和趙雪英於八九年結婚,育有一子一女,除了是電影界的模範夫妻,更是生意上的好拍檔,一直合力打理寰宇國際控股有限公司,至○五年,寰宇國際力捧歌手江若琳,林小明與趙雪英亦於三年後離婚,結束十九年婚姻關係,林小明當時極力否認與江若琳的緋聞,並要求造謠者拿出證據,力證清白。
另邊廂,江若琳接受傳媒訪問時,被問及與林小明之間的關係,江一度失聲痛哭,又稱,只要能證明她的清白,不介意退出娛樂圈;江的母親更指女兒的戶口有時只有數十元,絕無老闆照顧。
案件編號:DCCJ 4048/20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