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藝人袁潔瑩任代言人的「謝沇錤豐胸纖體專門店」老闆娘謝沇錤,其夫婿陳萬燊捲入一宗巨額勒索及爆竊案。陳被指勒索一女子一千萬元及爆竊豐胸店廿多萬元,昨被押到法庭應訊,但律師為他申請保釋時爆出夫婦倆婚變的消息,指案中所謂的勒索,其實是正打算離婚的妻子在得知終審庭就離婚夫婦分產的新指引後,跟陳為此爭執時開出的條件,而爆竊指控更是子虛烏有。
四十二歲報稱食肆東主的陳萬燊,被控一項爆竊及一項勒索罪,昨被帶到東區法院提堂。首罪指他在本月二十至廿一日,侵入豐胸店位於銅鑼灣羅素街的分店,並偷竊廿七萬一千元;次罪則指他本月十八日在大坑道住所內,要脅女子X交出港幣一千萬元。被告昨暫時毋須答辯,獲法庭批准以現金五萬元保釋至明年一月五日再訊,等候警方進一步調查及索取律政司意見。
控方原反對讓被告擔保外出,擔心他會干擾控方證人。惟辯方律師申請保釋時披露,事件本屬家庭糾紛,並逐點反駁控方指控;律師指,所謂的勒索,其實是當晚被告跟妻子就離婚問題鬧得不愉快,資產較多的妻子在知悉終院判決後跟被告討論,二人終在六歲兒子面前再起爭拗。當時妻子還問他:「咁你要幾多錢吖?」並提出一千萬元的金額。
控方則指,被告當時曾說過:「你收皮,我依家即刻去尖沙咀掃你場!」控方強調,「收皮」意思輕則指損毀名譽,重則可以是死的意思。但辯方律師表明,被告根本從未說過有關說話。
對於被指爆竊,被告更是不明所以。辯方律師說,被告原為豐胸公司董事,○八年後留任總經理,直至一個月前,才因便利資金及稅項安排而解除職銜,惟之後仍舊協助妻子處理業務。律師指被告有公司的鎖匙及密碼,事發當日因在家中上網未能透過閉路電視查看店舖情況,才親往察看,並按妻子指示換掉她辦公室的門鎖。
惟控方則指控他偷錢後擅自換鎖,更指事後在其車上找到失款。律師解釋,車上搜到的款項根本與失款金額不符,指那其實是被告本身生意的營運資金;律師又指被告自己有生意物業,亦是馬主,承諾會搬離家中到朋友家暫住,不離開香港並交出保釋金,律師強調事件由家庭糾紛發展至嚴重指控,以目前控方掌握的證據,便扣押被告六星期實屬不公平。
法庭在考慮過案情及辯方申請後,批准被告保釋,但特別提醒他不要跟妻子接觸,即使要見兒子,亦要透過律師或其他親人安排。他亦被禁止在保釋期間,進入大坑道住所或豐胸店任何一間分店。
案件編號:ESCC 4918/20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