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為全港公共屋邨大業主、轄下居民逾二百萬人的房屋署,推動無障礙設施竟後知後覺!入伙逾十年的海富苑一直不設視障人士引路徑,即使早有興建計劃,作為大業主的房署卻以屋邨屬法團管理為由拒絕主動加設,令視障人士「冇路行」。議員及關注團體狠斥房署卸責,促盡快與法團商討解決辦法,以回應政府無障礙設施政策。
旺角海富苑於九九年入伙,屬可租可買屋邨,苑內夾雜居屋、公屋與長者住屋,現由屋苑法團聘用之管理公司管理。不過,該苑居民阿海(化名)因患青光眼,現僅餘不足一成視力,不滿邨內遲遲不設視障人士引路徑,平日出入均需「盲摸摸」,擔心遲早出現意外,「呢條邨冇引路徑、又零舍多柱,隨時撞柱都唔知!」阿海指入伙多個月後才慢慢熟悉出入路徑,質疑屋邨設計落後,「呢度有長者屋,啲老人家視力差啲都要用引路徑,唔通要到有人跌親先去加?」
香港視障視全人仕協會會長歐光宗曾與會員吳志豪到場視察環境,亦因邨內不設引路徑而「迷路」,須靠「問路」才能順利入邨,「唔通冇人投訴,房署就慳得就慳,連引路徑都冇,點做到政府宣傳嘅社會共融?」歐指同區的李鄭屋邨雖較海富苑早十五年入伙,屬租置屋邨、一樣由法團管理,但卻有引路徑直達大廈門口,遠較海富苑切合社會所需。
「房署要解釋點解賣樓(租置單位)之前冇整引路徑,如果係部門做漏就要做番,唔好又要等出咗事先補鑊!」油尖旺區區議員陳偉強承認,過去亦曾接獲視障居民投訴,不滿該邨多柱位兼欠缺引路徑,直指房署有設計失誤之嫌。
海富苑共設三千多個單位,其中二千七百多屬房署轄下出租單位,但房署發言人以該署只為「其中一名業主」為由,堅稱「無權取代法團管理屋邨」,由於該苑法團曾於○七年推翻增設視障人士引路徑建議,該署只能繼續游說法團及提供技術支援。海富苑管業處發言人則證實,數年前法團曾考慮加設視障人士引路徑,最後因涉及維修費用等問題而擱置。
「房署根本就係卸責,係咁將啲責任卸晒畀法團!如果關維修費事,咪按單位比例分擔囉!」公屋聯會主席王坤批評作為大業主的房署不負責任,大有「留低啲手尾畀業主執」之嫌,促房署盡快與法團磋商解決問題。
法律界人士梁永鏗指出,倘一旦證實有人因欠缺視障人士引路徑而發生意外,屋苑所有業主均會被追討賠償,要負上集體責任,「如果有買保險,保險公司都會因為冇引路徑,認為意外同索償風險大增而要加保費,條數一樣喺番度!」
記者 吳琰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