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求轉寺學佛醉尼打和尚

潛修佛學多年的尼姑破戒飲酒,更在滿身酒氣下向八旬和尚兼師傅提出蟬過別枝、追隨另一師傅學佛,引發佛門清淨地一場師徒激烈爭執,期間女尼姑涉嫌一時失控,拿膠櫈擲傷師傅額。涉案尼姑昨在荃灣法院承認襲擊致造成身體傷害罪,法庭將案押後至本月十八日,以便先索閱被告的感化官及社會服務令報告後始判,被告准繼續保釋。

被告馬惠鸞,四十九歲,報稱無業。控罪指她於今年八月十八日,在荃灣芙蓉山路太虛舍利塔院內,非法及惡意傷害男事主菩提根(八十五歲)。被告昨身穿灰袍出庭應訊,期間神色凝重,應訊後戴上口罩,遲遲未有離開。

辯方昨求情時指,被告在公屋獨居,案發時被告因生活壓力而感到不快,一時失控才傷害對方。辯方指被告當初自願到寺院內工作,獲佛教團體資助生活費,其後被告認識事主,並隨事主學佛及負責照顧事主起居飲食,亦對他心存感激。被告事後已向事主道歉,對方原諒她之餘,更勸戒她要改善脾氣,做一個好人。

飛櫈嚴重 理應判入獄

辯方又稱,事發後被告再沒有到佛教團體,其學佛進度深受影響。辯方續指,由於寺院內沒有其他人做雜務及協助事主,被告希望日後可重新跟隨事主學佛,繼續照顧他。裁判官指事主年紀老邁,被告用飛櫈作武器的行為屬嚴重,理應判囚,但仍決定先再多了解其背景再作判刑。

案情透露已出家為僧卅七年的事主菩提根,是案發太虛舍利塔院住持。被告自二○○五年開始跟隨事主潛修佛法。案發日晚上十時許,事主在寺院內發現被告滿身酒氣,傾談間被告表示希望轉而跟隨另一名台灣師傅,二人後來發生激烈爭吵。

在兩人爭執期間,被告突然用一疊兩張的膠櫈擲向事主,令事主前額有裂傷,事主於是報警將被告拘捕。被告在警誡下表示,她並不知道自己的行為會傷害到事主。

案件編號:TWCC 3027/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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