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凱旋控《財經》誹謗

【本報訊】李嘉誠基金會董事周凱旋入稟北京市朝陽區法院,控告內地時事雜誌《財經》誹謗,索償五十萬美元,案件昨日開審。與此同時,長實集團主席李嘉誠旗下兩家公司長江實業與和記黃埔,亦以同一罪名起訴《財經》,要求賠償兩家公司共六十萬三千元人民幣。

長實、和黃及周凱旋分別起訴稱,今年六月七日《財經》雜誌刊登了該社記者的署名文章,在敍述原商務部官員郭京毅等人的行賄受賄案時,影射和指控三名原告是「行賄者」,該文刊出後更在國內外被數百家網站廣泛轉載和評論,但事實上,檢控機關和審判機關均未就三名原告參與或實施行賄進行指控或判決認定。李嘉誠事後曾公開澄清:「我一生都不會做這些事。」

索償50萬美元

三名原告向法院起訴《財經》雜誌、財經網及北京和訊在綫信息諮詢服務有限公司等三家被告,要求停止侵犯名譽權、公開道歉,以及分別賠償兩家公司和周凱旋六十萬三千元人民幣和五十萬美元。

《財經》雜誌的代理律師辯稱,《財經》的報道是客觀的,文章引述了法院的公開判決,法院判決應屬權威性機關發出的文件,故《財經》引述沒有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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