瑪麗擬明年推「代母」服務

【本報訊】本港法例雖容許代母「借肚產子」,惟至今未有治療中心獲准提供代母服務。現時有提供試管嬰兒等輔助生育治療的瑪麗醫院,正研究與香港律師會合作,由該會提供法律顧問,加上醫院本身已有的醫務社工及臨床心理學家,提供代母服務,預計最快今年底至明年初正式向當局申請於牌照內加入「代母安排」。

負責的醫生指,若獲准提供代母服務,亦只容許因醫學理由無法自行懷孕的夫婦委託代母產子,故預計個案不會太多。

據人類生殖科技管理局發出的《生殖科技及胚胎研究實務守則》,任何生殖科技中心如欲提供代母安排,必須以書面向管理局申請,其中一項要求為有關中心須成立最少包括兩名非主診醫生、法律顧問、社工及臨床心理學家組成的專家小組,為委託夫婦及代母提供輔導。

律師會提供法律顧問

香港大學婦產科學系副教授吳鴻裕指,瑪麗醫院現時已有醫務社工及臨床心理學家,獨欠法律代表,故早前與律師會磋商,由該會提供法律顧問,令瑪麗醫院符合申請代母服務要求,預計今年底至明年初可正式提交申請。

院方早前亦已經擬定代母服務原則,只有當求診不育夫婦中的妻子因醫學原因無法自行懷孕,例如因病切除子宮或子宮嚴重受損、有遺傳病不可懷孕等,才可安排代母懷孕。

吳鴻裕稱,有關個案只佔整體不育求診者的少數,但他們對代母有切實需要,過往亦有內地機構向港大查詢可否安排代母,「代母喺內地屬於違法,香港法例就容許,亦確實有病人需要代母,所以我哋認為值得去發展。」

此外,自李家傑借代母誕下三胞胎消息曝光後,由李家擁有並有提供生殖醫學服務的仁安醫院,昨即時接獲數宗有關代母服務查詢,明顯較平日多。仁安生殖醫學中心總監龍炳樑指,過往偶爾才有求診夫婦查詢代母詳情,但本港未有機構獲准提供代母服務,大部分查詢者其實可透過其他輔助生育治療嘗試懷孕,例如人工授精及試管嬰兒等,故會如實向他們講解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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