擅自更改土地問題無日無之,元朗八鄉一個停車場竟被改作山寨水泥廠,運作期間不斷製造污染,直接對貼鄰的大欖隧道轉車站候車乘客造成影響!規劃署坦言早已接獲市民投訴,惟聲稱需搜集證據而未作取締。立法會議員狠批當局取締行動太慢,有助長違例情況蔓延之嫌。
位於元朗八鄉路的山寨水泥廠與大欖隧道轉車站距離只有五百米,常於轉車站候車的余先生發現,自今年八月開始,停車場堆放大量水泥,未幾更出現約有三層樓高的建造水泥設施,每日運作期間更有大量帶異味的煙塵冒出,「停車場入面點解會有水泥廠,又咁近車站,肯定係有問題!」
余向規劃署了解後,得悉水泥廠與停車場分別涉及私人農地及官地,有人早前已向規劃署提出申請,擬將農地改為「臨時公眾停車場(私家車及貨車)」,同時又向地政署申請租用已佔用的官地部分。余不滿停車場改裝為水泥廠後,規劃署遲遲未作取締,「我投訴咗成個月,規劃署話要搜集證據,水泥廠咁多設施喺度,一睇就知啦,仲要乜嘢證據!」
規劃署發言人承認,上址已獲准改作臨時停車場,但城規會卻未有接獲上址改作儲存英泥或混凝土配料廠的申請。該署曾接獲兩宗投訴,實地視察後亦懷疑正興建混凝土配料廠,搜集足夠證據後,會採取管制行動。
地政署發言人亦證實,有關水泥廠設施建築物未獲許可,正向土地業主執行契約條款行動。環境保護署發言人則稱,該署人員到場未見水泥機器運作。根據法例規定,任何水泥生產工程,凡總筒倉容量超過五十公噸,便須申請牌照,並須防止造成空氣污染。不過,該署並無接獲上址進行水泥工程的牌照申請。
「規劃署咁耐都未取締到,即係鼓勵人先斬後奏!」立法會環境事務委員會主席陳克勤狠批規劃署與環保署處理程序過慢,變相鼓勵違規者擅改土地用途,他說:「改咗塊地賺咗第一桶金,政府先去罰個業主,到時業主只係當罰款係成本之一!」
綠色力量科學及自然護理總監鄭睦奇表示,鑑於當局鮮有向申請中的水泥廠提出檢控,致本港有不少私營水泥廠「走法律罅」,未有事先向城規會申請,直至遭市民投訴後才向城規會補辦手續。鄭指上址水泥廠屬於水泥加工,以混凝土與石粒混和,工序期間會造成大量懸浮粒子,會嚴重影響空氣質素,當局應正視問題。
記者 馮國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