攬子企跳綜援漢被控虐兒

【本報訊】無業綜援漢為見妻子一面,日前帶同年僅一歲零九個月大幼子危坐荃灣政府合署卅樓天台逾五小時,要脅妻子到場,最終被警方制服並控以一項虐兒罪,他昨日被解到東區法院提堂。控方指,被告幼子只在事發日早上喝過粥水,被告與警方對峙期間未再給予幼子任何食物;控方申請將案押後至下月廿六日轉往荃灣法院再訊,法庭下令被告繼續還押監房看管。

逾五小時未餵食物

卅八歲的被告楊渭新,報稱無業,靠領取綜援維生,他被控於今年十月十三日,在荃灣西樓角路卅八號荃灣政府合署卅樓天台,故意虐待或忽略其一歲零九個月大的兒子,導致其子受到不必要的苦楚。  

控方昨申請被告暫時毋須答辯,並以案情嚴重為由反對讓他保釋外出。控方指,事發日被告帶同幼子到天台危坐邊緣,聲言若妻子不到場見面,會攬子跳樓,警方其後到場游說被告,雙方對峙逾五小時始解決事件;控方指被告事發前只曾餵粥水予兒子,其後逾五小時一直無讓兒子進食,其子送院證實無表面傷痕,身體狀況則有待醫生作進一步檢查。

裁判官鑑於案情嚴重及恐被告騷擾證人,決定繼續將被告還押,控方在等候再訊期間將索取被告幼子的詳細醫療報告。

案件編號:ESCC 4366/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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