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五十八歲的陳永佳在社會服務機構工作,患哮喘多年,病情已受控制,平日只需帶備氣管舒張藥物備用,每半年見醫生一次,診金二百多元。僱主有為他提供包括門診、住院和手術的醫療保險,故他沒有自行購買醫療保險。
按照政府建議的醫保,他所屬年齡組別的保費每年四千五百七十元,但他為長期病患者,可能再貴兩倍。他認為僱主提供的醫保已相當全面,「無理由買多份」。但他六十歲退休後投保,保費更難負擔,可能不考慮投保。
長期病患者供款第四年才能賠足,他批評,初期的保費白供,「唔知買嚟做乜」。政府很多醫保細節欠奉,例如住院套餐只有手術和收費,但「呢個全包宴食乜都唔知」,難吸引市民購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