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物環境衞生署人員早前於觀塘「圍剿」七旬婦人,即使跪地求饒仍與路見不平市民同遭拘控,事件鬧得沸沸揚揚後,最終老婦與路人俱獲撤銷檢控。有市民直指事發地點夜間阻街情況較老婦擺賣「嚴重幾十倍」,不滿食環署對食肆於夜間「擴充營業」式阻街束手無策,大有欺善怕惡之嫌。立法會議員建議凡違法者一律記錄在案,以作為續牌考慮條件之一,以收阻嚇之效。
記者 林永發
觀塘裕民坊一帶食肆林立,不少店舖均會營業至深夜、甚至通宵經營,大部分更會將「舖面」擴展至行人路上,「食環署淨係識得捉啲老弱婦孺,呢啲擺到明霸住成條街就唔捉,你話合唔合理?」居民李先生指食肆長期阻街,即使日間亦在行人路上擺放大量枱椅,不滿食環署經年未有取締上址食肆違規行為,認為有縱容之嫌。
「佢哋(食肆)日日都係咁,咁耐都未見佢哋收斂過!」同樣居於附近的劉先生指,違規食肆對食環署未有任何顧忌,每日只能無奈地在筵開數十席的枱間尋歸家路徑!
就記者觀察所得,有關食肆日間已將大量枱椅放置門外,入夜後陸續「擴充營業」;亦有部分枱椅由店外搬至附近暫時存放,有需要時即時「加枱」,令行人路變身露天食肆。行人路一邊放滿枱椅,另一邊放滿膠桶方便店員收拾碗筷,僅剩下一條長期有冷氣機滴水的狹窄「通道」,途人行經時均甚為狼狽。
食環署發言人承認,過去一年接獲卅六宗有關上址擴展營業以致阻街的投訴,已向食肆發出十三宗檢控,正排期聆訊。一經定罪,該食肆將被扣卅分及吊銷牌照七天。至於另一間食肆則正申請食物業處所牌照,故未納入扣分制範圍。
立法會食物安全及環境衞生事務委員會委員王國興力斥食環署有法不執,「十三次檢控都冇改善,其實佢哋可以好強硬咁執行法例,咁先可以保障市民嘅健康安全。」對於現正申請食物業處所牌照而不被納入扣分制範圍一事,王認為食環署借詞推搪,並無正視問題。
立法會民政事務委員會委員陳淑莊直指食環署的行動未能根治問題,「佢哋(違規食肆)根本唔驚,就算日日去巡都冇用!」陳建議應由牌照入手,將違規事件記錄在案,於續牌時作為考慮條件之一,以收阻嚇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