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警方去年在觀塘繞道臨時徵用五輛市民車輛連同警車,充當「人肉路障」阻截非法賽車一案,控方昨傳召事發時指示下屬在繞道截車的警長曾慶達作供。他指當日駕鐵騎偵查時遇上飛車群,他即響號、亮燈兼以時速一百公里追截,惟車群絕塵而去遂下令截車。辯方則質疑警方處理本案之手法,被報章以大篇幅「勁彈」時,警長斷言:「我唔睇《蘋果日報》㗎!」
加入警隊廿一年、現駐守東九龍交通部執行及管制組一隊的警長曾慶達稱,去年七月十三日凌晨收到電台指示有非法賽車,且車群已過將軍澳隧道收費亭,他即趕去,駛至寶琳北路近寶康路時,見十多輛私家車以高速飆車,他亦加速至時速一百公里及亮閃燈和警號追截,惟車群絕塵離去。
他續指考慮車群方向,估計可能駛往鬥車熱點的繞道,故通知警署警長高可蒼在秀茂坪道試圖截車,並安排警車到觀塘繞道,要警員在「安全情況」下截停所有飛車。他即繼續駕車巡查,駛至繞道時得知意外已發生,同僚匯報部分私家車撞向路障,另有六至七輛私家車掉頭逃走。
辯方盤問時,指警方守則及上司訓示,均要求不應高速追截,應即時通知電台及設法令對方減慢,而非高速追截,曾無奈認同。辯方又指報章均大篇幅批評警方對此案的處理手法,他則表示「唔知,我只知有讚」,辯方再追問他有否閱《蘋果日報》的相關報道時,他稱:「我唔睇《蘋果日報》㗎!」涉案五名被告張慶華、葉炳貴、李鴻業、黃文就及鄧偉廣被控危險駕駛罪,鄧另被控襲警罪。
案件編號:DCCC 120/20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