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獨留子女在家 單親母候判

【本報訊】單親母親疑將十一歲女兒及八歲兒子獨留家中,又未為子女留下食物,子女疑抵不住飢餓,當晚致電已搬走的父親求救,父親在凌晨放工後始與祖母到來照顧子女,於四日後始在網上與前妻成功聯絡。她透露自己身在內地,不知何時回港,事件最終要報警。母親被捕後,昨在觀塘法院承認虐兒及普通襲擊兩罪,案件押後至本月廿一日,以待感化及社會服務令報告判刑,被告准以二百元保釋外出。

卅三歲的姓董被告報稱為家庭主婦,她承認於今年七月八日在和樂邨的住所內,故意忽略其十一歲女兒及八歲兒子,及在同日同地點襲擊女兒。

案件編號:KTCC 5681/2010

Money18新功能「18好路數」為你預測心水股票升跌機會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