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尼拉「8‧23慘案」發生咗之後,律師會成立熱線畀受害人同家屬查詢,但至今都未有收到家屬求助。律師會會長王桂壎尋日話,可能家屬啱啱處理完死者身後事,未必有時間咁快處理民事索償問題,可以理解,但律師會已經初步做咗研究,家屬有機會循民事提出控告對方疏忽,不過根據當地律師嘅講法,呢單嘢最少搞三五七年。
王桂壎話,根據居港菲律賓執業律師提供嘅資料同律師會嘅研究,當地法例只容許家屬控告馬尼拉地方政府官員,好似市長林雯洛同副市長咁,但中央官員代表國家,一般來講唔可以告,除非涉及嚴重疏忽或者欺詐,但佢哋又可以有豁免權。
至於賠償金額方面,王桂壎話當地法例列明民事侵權導致有人死,就要賠一千美元,而法官另外仲可以判一個懲罰性賠償,但佢問過今次事件家屬大約可以索償到幾多錢,就無菲律賓同行答到佢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