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區政府資助市民自置居所公眾諮詢,將於本周五結束,在諮詢期過後,運輸及房屋局會發表報告,並將收到的意見刊載於諮詢報告附件之內。現在報告尚未發表,但傾向性方案卻已拋了出來。
甚麼傾向性方案呢?大家不要自作多情,當然不是立法會內幾乎所有政黨都支持的復建居屋,因為現屆政府高層早已認定,政府既然千辛萬苦退出居屋,那就萬萬不能再進入,「一入居屋深似海」,以後再也退不出來也。這個政策思維,起碼餘下任期不足兩年的現屆政府,一定堅持到底,不會改變。
事實上,「資助市民自置居所」這個說法,經已將情況講得清楚明白,叫做「自置居所」,不叫「自置居屋」,OK?
然則政府如何資助市民「自置居所」呢?據最新「吹風」吹出來的政策思維,政府認為過去居屋及置業貸款,只設申請入息上限,往往令收入不高、經濟能力較差的市民亦可申請資助,一旦面對樓市及經濟逆轉,他們就會成為最快倒下的一群。因此嘛,新的資助「自置居所」措施,將會針對過去的不足,合資格者必須有一定收入水平才可申請,不能讓「邊緣人士」勉強置業也。
除此之外,還有一個條件,運輸及房屋局在諮詢文件講明,「任何措施須符合長遠可持續推行大原則,不會因樓市大上大落終止」。
按照上面的描述,申請者既要有一定收入水平,措施又要可持續,如此高難度大動作,究竟是甚麼東西呢?第一,針對的對象是何方神聖?第二,措施計劃叫甚麼名堂?第三,由誰來負責推行?
對象方面,從政府政策思維來看,針對的顯然是中產人士,例如令高官印象深刻的那對年輕醫生律師夫婦,即較高收入水平卻難以置業者。
措施計劃嘛,既然不能叫居屋,那麼叫中產居所或者中產夾屋又如何?
誰來推行的問題,如果官方的房委會和私人發展商都有問題的話,似乎房協就是唯一選擇了吧。
那麼大名堂可叫房協夾屋或者房協中產居所,是這樣嗎?
史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