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人在內地遇劫擒賊反被屈傷人賠錢。四名男女前日赴深圳揼骨後,在街頭被兩名女賊搶手袋,一人當場被擒,惟四人到派出所時反被屈傷人,需家人籌錢北上賠償一萬五千元人民幣作為「湯藥費」。期間,四人被打及被迫交出尿液樣本驗毒,兩男被指未能通過藥檢,再遭索款四萬元,但因家人「無錢畀」,目前仍在內地看守所遭行政扣留。
受害少女姓張(十八歲),居於葵芳邨,前日凌晨與姓黃(廿四歲)男友、男友胞妹(十九歲)及男友人(廿三歲)一行四人到深圳消遣揼骨後,早上八時半,四人打算到附近歎早茶,惟行經深圳一商場門口時,兩名年輕女子擦身而過時,其中一人突然扯着張女的頭髮,將她扯跌在地,然後搶去其手袋逃入商場。
兩名男同伴立即追入商場,雙方發生糾纏,商場保安報警,其中一名女賊乘亂逃去。張女稱,四名警員接報到場,搶其手袋的女子誣指他們打她,警員不分青紅皂白,將四人押返南湖派出所,該女子則送往醫院驗傷。
張女憶述,他們被帶返派出所時遭到警員粗暴對待,她落警車時遭人推倒在地,手臂並被踩了一腳。他們多次向警員強調自己才是受害者,並要求驗傷,但不獲理會。約一個多小時後,該內地女子驗傷後回來,要求他們賠償五千元醫藥費,但在場警員隨即與她私下傾談,對方再折返時便將金額提高至兩萬元,後因他們強調無錢,將醫藥費減至一萬五千元。
警員向他們承諾若賠償後即可放人,張女立即聯絡母親,要求籌錢營救他們。等候期間,警員突然要求四人驗尿測試有否吸毒,他們拒絕,其男友與警員理論,結果遭人打致流鼻血,同行男友人亦被打至全身瘀傷,兩女則遭人多次掌摑。他們無奈交出尿液樣本,其後被扣留在羈留室內。
張母晚上攜一萬二千元趕到深圳,還欠三千元,涉案內地女子便要求他們簽下一張三千元的欠單,並拿走張女的手機作抵押。當他們以為可獲釋時,警員卻突指同行的兩名男友人尿液呈陽性反應,必須行政拘留十五天,各人幾經申辯都不得要領。至晚上十一時許,兩女惟有與張母先行回港,並通知兩男的親人。
張女稱,男友家人其後曾致電南湖派出所要求放人,但警員卻要求每人繳交兩萬元罰款,昨午更增至每人三萬元。由於他們實在沒法籌得該筆款項,兩人已被移送到草埔看守所羈留。
本報記者昨致電南湖派出所查詢,一名女職員表示無可奉告,並稱派出所不會接受電話訪問。
記者左蘭慶、陳潔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