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注公平競爭何沛謙兌現承諾

【本報訊】廣管局今次破天荒對本地廣播機構進行懷疑壟斷調查,可說是該局主席何沛謙兌現上任時表明要維持業內公平競爭之承諾。本身為資深大律師的何沛謙在處理電訊、競爭及保障消費者事宜有豐富經驗,他曾任電訊(競爭條文)上訴委員會副主席,負責裁定有關本港電訊市場公平競爭的上訴事宜。何近年亦一直擔任消費者委員會副主席一職,曾處理收費電視投訴等相關議題。

有權持手令查持牌人

何沛謙於○八年十二月一日起接掌廣管局,任期兩年,將於今年十一月底屆滿。他上任前曾明言廣管局必須大公無私,以不偏不倚的原則處理業內各種事務及投訴,並維持公平競爭的環境,今次接受亞視投訴、向無綫展開全面調查亦可謂兌現其「承諾」。

對於是次調查內容,根據廣管局《競爭調查程序》,該局會視乎個案的複雜程度,致力在接獲投訴後十二個月內完成全面調查。調查範圍包括市場的競爭狀況、遭投訴的行為會產生甚麼實質影響,以及一旦投訴成立有甚麼糾正措施等。廣管局亦有權於調查期間向持牌人及第三者索取資料,或對持牌人進行調查。在極端情況下更可憑裁判官簽發的手令進入持牌人處所搜取證據。

《競爭調查程序》又指出,若發現持牌人違反保障競爭條文,廣管局可根據其性質及嚴重程度對持牌人施加懲處,包括最高二百萬元或相等於違例期間在有關電視服務市場營業額一成的罰款。對於非常嚴重的個案,廣管局更可暫時甚至撤銷違規者的牌照。廣管局作出裁決後會刊載理由陳述書於該局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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