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門一名建築公司前副總經理,涉嫌於澳門前運輸工務司司長歐文龍貪污案中在香港洗黑錢逾二千萬元,將款項轉帳到歐文龍所控制的公司戶口,遭香港廉政公署拘控。被告昨在東區法院提堂,他暫時毋須答辯,並獲准以現金四萬元保釋,但在保釋期間不可以離開香港,包括不得返回澳門。案件將轉交區域法院審理,並安排於九月廿四日在區院進行答辯。
四十三歲被告楊華鋼為澳門人,曾受僱於新明輝建築工程有限公司。被告現報稱任職工程師,並報住澳門氹仔。他被控一項處理從可公訴罪行得益罪。
控罪指,被告約於○五年十一月十二日,知道或有合理理由相信總值二千零三十萬元的銀行存款,其全部或部分、直接或間接代表從可公訴罪行的得益,但他仍在香港處理該等存款。
被告涉嫌於案發期間將有關存款轉帳往一間公司在香港開設的銀行戶口,而該公司當時是由歐文龍所控制。
辯方律師昨指,被告根本不知道該筆款項為非法,故他不認為自己有犯罪,並希望法庭讓他保釋。法庭最後批准被告以現金四萬元保釋,保釋期間不得離開香港,要交出所有旅遊證件,並且每星期到警署報到一次。
案件編號:ESCC 3762/20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