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機構放生權貴子女,引來全城怒吼,除了以階級、名望定刑罰外,更硬生生的把「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高尚理念摔破!如果量刑如此兒戲,沒有名人富爸權貴做親戚的貧苦大眾,即使判「死刑」,恐怕「犯人」亦不得異議。
至於「有良好學歷及家庭背景」,得閒做吓義工,咁就係病人而非壞人,掌摑差人都唔算「襲警」,無牌醉駕傷人都係判社會服務令罰一萬幾千。咁搞法,香港遲早變成公子哥兒、名媛淑女的天堂,而一眾窮鬼宅男偶有抑鬱齋噏要燒垃圾桶出出氣,卻分分鐘都要判十八個月感化令。
年輕時,大人話「有理走遍天下,無理寸步難行」;及至讀過幾錢古書,又話「廟堂之上言理,則天子不得以勢相奪」;至於番書,也涉獵過哈佛大學教授約翰‧羅爾斯的巨著《正義論》,其中兩句常在我心間:人生有兩種美德:第一是真理;第二是正義,這兩種美德是不可以有妥協的。
年紀愈大,對此愈迷惑。如果你信奉「真理」,一絲不苟地實踐,那你將死得好慘。敢問民主法治在何方?馬克思最欣賞的一句話,據云是「偉人之所以看起來偉大,那是因為我們自己在跪着」;馬克思若生於今日的香港,也許會改變初衷,變成「名媛公子所以看起來風流瀟灑,那是因為我們自己一貧如洗」。
真理法治存在嗎?司法公正獨立嗎?有人說就算不是虛設,怕的是「只在廟上供着,而不當回事」。更可怕的是,明明掛羊頭賣狗肉,還要吃着狗肉堆着笑:這羊肉真他媽的好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