廟佳桑拿案兩警涉礙司法

【本報訊】兩名駐守警方有組織罪案及三合會調查科(「O記」)的警長及警員,涉嫌於○七年「廟佳桑拿案」審訊期間,在區域法院大樓內討論證供遭人錄音,警方昨日落案控告兩人各一項妨礙司法公正及一項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罪名。至於當年涉嫌偷錄探員對話而助夫脫罪的前女警吳惠冰,則另被控妨礙司法公正及發假誓兩項罪名,三人明日在東區裁判法院提堂。

警方發言人昨表示,就懷疑有人在一宗由區院審理的色情場所案件中涉嫌妨礙司法公正的事件,警方昨落案控告一名警長及一名警員各一項妨礙司法公正及一項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罪名。

另外,亦就有關案件,昨日在沙田拘捕一名五十四歲女子,據悉她為吳惠冰,已被落案控以一項妨礙司法公正及一項宣誓下作假證供罪名。

揭在庭外討論證供

「O記」在○四年採取「驕陽行動」,派出臥底探員到油麻地多間桑拿浴室放蛇,拘捕廟佳桑拿老闆柳漢強及吳惠冰的丈夫張世傑等共九名人士,案件○七年四月在區院開審,九名被告原被控串謀管理賣淫場所及洗黑錢罪名,惟吳於審訊期間,在庭外偷聽控方證人說「鋤×死佢」,找來黃姓男子暗中在法院證人室裝置錄音器材,偷錄涉案探員對話達四十七日,揭發六名探員懷疑討論證供。

同年十二月控方舉證完畢,吳向法庭呈交偷錄的錄音片段,法官最終因懷疑臥底探員的證供,判九名被告無罪釋放。不過,律政司不服上訴,上訴庭於今年五月判律政司得直,指尚有證據顯示主要被告柳漢強涉嫌洗黑錢,下令將案件發還區院重審。

案中被告首次獲判脫罪後,警方已將探員討論證供一事交由商業罪案調查科跟進,經過近三年調查,昨日除落案控告其中兩名探員,並拘控吳惠冰。吳昨日下午離開灣仔警署時承認,昨晨在寓所被捕,她獲准以五千元保釋外出,等候明日提堂。她今年五月與該名黃姓男子已因在法庭證人室偷錄音被控一項藐視法庭罪名,有關案件將於九月開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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