議員批立法太慢 運輸業促減執法滋擾

【本報訊】藥後駕駛害人害己,港府在各方壓力下,終提出初步打擊建議,但仍要經諮詢及修例程序,仍未知何時具體落實執行。立法會交通事務委員會副主席鄭家富批評,當局的立法程序太慢,有必要盡快讓法例生效,減少車禍發生。有的士、小巴團體則認為,新措施下警方執法不應阻礙業界營運。

立法會保安事務委員會主席劉江華認為,酒後駕駛與藥駕一樣嚴重,當局不應以雙重標準處理兩者,故應如醉駕,賦權警方可隨機抽查司機有否吸毒。

藥後駕駛工作小組前成員蒙海強指出,行為反應測試需時廿至卅分鐘,建議警員先為司機進行簡單檢測,如司機表現呆滯、瞳孔放大,甚至手舞足蹈,有此足夠表面證據下才由警員進行反應測試。

的士、小巴權益關注大聯盟主席黎銘洪表示,支持港府打擊藥駕,因為吸毒本身已屬違法,藥駕更會影響交通安全。但他要求警方日後執法時,盡量避免影響業界營運,而測試機制亦要令人信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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