屋署釘錯契 玩殘小業主

【專案組報道】屋宇署行政混亂,烏龍百出,明知大角咀一幢舊樓的公共地方只須清拆兩項僭建物,其後見業主沒有遵從法定命令,竟將一份並未更新、上列五項僭建物的法定命令,一併送到土地註冊處「釘契」,令一眾小業主飽受困擾。業主履行命令之後,屋宇署聲稱已經撤銷命令,誰料兩個月後,該法定命令至今仍然生效。屋宇署一錯再錯,昨被多名區議員狠批失職。

屋宇署總結構工程師陳祖澤,昨日出席油尖旺區議會轄下的房屋事務及大廈管理委員會,為大角咀中堅樓被指「釘錯契」事件「解畫」。他指經初步檢查後,發現中堅樓的公共地方共有五項僭建物,遂於去年九月向業主立案法團發出命令。

同年十月,屋宇署經重新評估,發現只有兩項僭建物需要清拆,即大廈後樓梯地下入口的兩道鐵閘,惟職員於十一月底再次巡視,發現法團沒有拆除後樓梯鐵閘後,竟將五項僭建物全部送交土地註冊處註冊,亦即俗稱的「釘契」,令小業主賣樓時,無辜遭律師樓「扣錢」。陳祖澤更說,「好多個案都有類似情況發生」,可見中堅樓個案只是冰山一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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