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有少女誤墮「性交法事」騙局。廿歲少女重遇讀大專院校時的女校工,向對方透露與男友在山邊性交後常感不適之事,對方卻指她懷有鬼胎,少女大驚下接受對方建議,兩度與六旬「法師」性交以陽具「吸鬼」;事發大半個月後,少女閱報得悉「茅山法師」性交轉運案,始懷疑被騙並報警,拘捕涉案女校工及「法師」,案件昨日在區域法院開審。
兩名被告分別為報稱業餘音響調校師的六十三歲男被告盧福義,以及四十歲報稱主婦的女被告黃美燕。身形矮小皮膚黝黑的男被告,因一直未能備妥保釋金而被還押,他昨日出庭時頸項掛上十字架,並且顯得不良於行,更攜帶「尿袋」應訊,他坐在犯人欄期間曾欲與女被告作眼神接觸,惟女方迴避。
盧被控兩項以虛假藉口促致非法性交罪,黃則被控兩項協助教唆以虛假藉口促致非法性交罪,控罪指二人於去年十月四日及六日,先後向女事主X訛稱可藉性交驅鬼胎,兼可消滅X寓所附近鬼魂,藉此促致X作出非法性交。兩人均不認罪。
控方案情指,X於去年七月重遇五年前曾在其就讀之大專院校任校工的黃,黃同年十月四日到訪X寓所,期間聲稱在X姊姊的睡房見鬼,X即透露她與男友在山邊性交後經常生病,月經時亦感肚痛,黃指X「懷有鬼胎」,建議可代找「法師」協助X,並即時致電盧。
盧其後向X稱要透過性交及射精,以陰莖將鬼胎吸出。受驚的X聽罷,即要求盧即時到其寓所「吸鬼」。盧抵達後指稱屋內有鬼,要求X脫光衣服躺在床上,他撫摸X腹部稱她體內有兩個鬼胎,藉觸摸已驅去一個,餘孽則須藉性交才能驅走。
完全相信的X同意「性交吸鬼」,期間盧更要求她呻吟及表現享受始起作用,完事後他抱X並明言要三次性交始能完全驅鬼。X清潔身體後,目睹盧付錢給黃,黃然後向X說「我知道你無錢」,便給了X三百元。
翌日黃通知X,聲稱X已過世的母親在地獄受苦,又指X寓所外有鬼魂徘徊,X受驚下不敢返家,並到黃住所留宿。X在黃住所翌日醒來時,見盧抵達,盧要求她與黃飲下味道奇怪的液體,期間聲稱已花三萬至四萬元替X安頓鬼魂。
兩名被告入房後,未幾全裸的盧命X入房,X見黃全裸坐在床上,盧指稱X的鬼胎已轉到黃體內,故剛才替黃「吸鬼」。盧隨即命X脫衣及替他口交,二人性交期間黃撫弄X乳頭,惟盧未能射精,他向X稱「你唔乖,畀住一半你先!」完事後X與盧便離開黃住所。
X同晚致電黃,惟對方聲稱鬼魂可藉電話線找到她,要求X不要再跟她聯絡,X聽話未再與兩名被告聯絡。事後X將「性交吸鬼」事件告知姊姊,於同月二十八日得知「茅山法師」藉性交轉運騙G模案,有感「同出一轍」,生疑下與友人及社工相議後報警。 案件編號:DCCC 70/20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