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午十二時許,編號A465救護車亮起警告燈及響警號,奉召趕往牛頭角接載一名腳痛及胸痛病人,惟至近宏光道時,與一輛的士相撞,左車身被撞凹,姓楊(五十一歲)救護總隊目與姓黃(三十六歲)車長同受傷,其中,楊傷及左手右膝及前額,傷勢較重。的士則車頭摺曲毀爛,姓黃(六十七歲)司機及姓郭(卅九歲)男乘客,俱手腳受傷。
消防處發言人表示,肇事救護車於十二時零七分報告發生交通意外,處方即時改派另一輛救護車接替其任務,於下午一時將有關病人送抵聯合醫院。
根據法例,救護車輛執勤時,在安全情況下可不遵守交通規則,但必須亮起警號燈。其他人士不讓路給緊急車輛,可判罰款二千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