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澳門消息:前運輸工務司歐文龍貪污案涉及商人行賄部分昨續審。香港中國銀行經理作供時透露,歐文龍在被捕前三日在銀行開設戶口,並存入一億元用作投資及轉戶。辯方律師再於庭上指摘控方提供的資料不全,被控方反指是拖延審訊。
香港中國銀行經理鄭達恩供稱,曾與歐文龍會面四至五次,主要辦理銀行開戶問題,當時歐稱要開設戶口為家人處理財務,於○六年十二月四日帶首被告林偉開戶,歐出示Ecoline董事長的授權書,證明自己可調動Ecoline的資金,要求銀行為公司開設網上投資戶口,但因銀行要查核公司背景資料而取消,其後轉而購買五千萬元結構性存款,另將五千萬元匯至永亨銀行Best Choice公司戶口。
被告林偉律師指控方提供的資料不全,要求在庭上查閱所有戶口資料。控方反駁指法院分段審理歐文龍案,有關公司的帳目資料已於早前審理案件中存檔,斥責辯方拖延審訊。
第四被告陳連因及迅興建築公司和中國建築之間的資金往來情況,作供者包括陳連因、迅興建築的秘書和會計、中國建築的會計均表示,只按老闆指示開列票據或合同,並不清楚箇中情況。迅興建築工程的二判趙倩文作供指,陳連因曾要求他協助匯款二百萬元到第五被告林敏儀在香港的戶口,他其後得知林是陳的妻子,自己是協助陳洗黑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