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華潤指三九原職員誹謗

【本報訊】華潤集團較早前收購內地三九集團,有原任職三九職員稱公司遭收購後被裁,他們不滿補償安排,周二拉隊來港,於灣仔華潤大廈外抗議。華潤方面指他們的抗議標語帶有誹謗成分,周三入稟高院,向抗議者索償,並要求法庭禁制對方誹謗。

原告華潤(集團)有限公司,被告有廿二人,全部報稱地址均在內地。原告在訴狀表示,廿二名被告在本月廿七及廿八日,在灣仔港灣道華潤大廈正門外,穿着寫有誹謗字句的衣服,對其他人展示誹謗言詞,此外並以口頭覆述相同的誹謗詞句。原告要求法庭頒令,禁止被告繼續以文字或口頭方式,再發出誹謗言詞,並要求眾被告賠償。

本地傳媒早前報道,四月廿七日有一批原任職三九集團屬下物業管理公司的被裁員工,因不滿補償金額到華潤大廈外抗議,期間有人欲進入大廈內,與保安發生推撞,需警方到場調解。

案件編號: HCA 598/20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