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港人蛇之一、「香港故事」成員李宇軒,連同律師助理陳梓華,被控串謀壹傳媒黎智英、黎智英的助理Mark Herman Simon等人勾結外國勢力危害國家安全,該案將交付高院審理,而李宇軒和陳梓華二人於昨天在西九龍法院再提訊。控方與二人的代表大律師向法庭表示有事情要商討,國安法指定法官、總裁判官蘇惠德決定將案件押後至7月7日再提訊,二人繼續還押懲教署看管。另外,黎智英被控與李宇軒和陳梓華串謀違反《港區國安法》的案件將於下周二(15日)在西九龍法院再提訊,而黎智英被控煽惑他人參與去年六四集會的案件今天會在西九龍法院再提訊。
30歲被告李宇軒、29歲被告陳梓華各被控一項串謀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以及一項串謀協助罪犯罪。李宇軒另被控一項無牌管有彈藥罪。兩名被告昨天由囚車押到法院應訊,警方在法院範圍嚴密戒備,進入法庭人士要先通過法院的保安檢查。
律政司昨天由署理副刑事檢控專員周天行代表,李宇軒由已轉為私人執業大律師的前副刑事檢控專員沈仲平代表,而陳梓華則由大律師蕭國辰代表。法庭先處理陳梓華的案件,雙方律師表示有事情商討,法庭遂下令暫時休庭。法庭繼而處理李宇軒的案件,而雙方律師同樣表示有事情要商討,法庭也下令暫時休庭。經過約一小時商討後,控方與二人的代表大律師一同要求把案件押後再訊,獲法庭批准。
串謀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指,李宇軒、陳梓華於2020年7月1日至2021年2月15日,在香港與黎智英、Mark Herman Simon、劉祖廸及其他人一同串謀,請求外國或者境外機構、組織、人員實施對香港特別行政區或者中華人民共和國進行制裁、封鎖或者採取其他敵對行動。
串謀協助罪犯罪則指,李宇軒和陳梓華於2020年7月某日至2020年8月23日期間,於李宇軒干犯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後,在知悉或相信李有罪,與李、黎及其他人串謀,在無合法權力下,協助李離開香港到台灣而意圖妨礙拘捕或檢控。無牌管有彈藥罪則指,李宇軒於2020年8月10日,在沙田希爾頓中心一單位內,無牌管有232枚使用過的催淚彈、7枚使用過的海綿彈及38枚使用過的橡膠子彈。
同樣涉案的黎智英將於下周二在西九龍法院再提訊。黎智英在該案中被控一項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一項串謀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一項串謀妨礙司法公正罪。其中一項控罪指黎智英與李宇軒、陳梓華等人串謀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控方指黎智英涉嫌於幕後指揮「重光團隊」,並協助團隊核心成員、12港人蛇之一的李宇軒潛逃台灣。案件編號:WKCC 624, 1107/2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