搬屋要買家電及進行簡單粉飾,看似理所當然。但對於有得「上樓」的綜援人士來說,卻舉步維艱。雖然社署設有搬遷津貼供獲體恤安置的綜援人士申請,但不少申請人卻遭社署前線人員刁難,令他們連添置基本家具的能力也沒有,迫於向志願團體求助,有志願團體單去年已接獲逾百宗求助個案。
文:杜寶琪 / 圖:崔祖佑
房屋署每年平均處理約二千宗體恤安置的個案,綜援人士獲分配入住公屋後,可按照綜援指引向社署申請搬遷津貼,購買家具電器等必需品。一般情況下,社署會按照綜援家庭中年老、殘疾或經醫生證明健康欠佳的合資格成員人數,發放定額津貼。
不過,有社區組織踢爆,社署前線職員根本未有履行職責,主動替有需要的綜援人士申請搬遷津貼,甚至拒絕入紙申請。香港防止虐待長者協會副總幹事余嘉龍批評,社署職員協助綜援人士取得體恤安置後,但有受助人申請搬遷津貼卻被人刁難,態度冷淡,令受助人毫無尊嚴。
今年六十歲的梁勤友,便最少向社署申請三次搬遷津貼,也被拒諸門外。梁婆婆原與女兒同住,但自女兒與女婿離婚後,梁頓失依靠,要暫住前女婿家中年多時間,期間多次向社署求助,也得不到體恤安置。由於梁婆婆沒有積蓄,加上不方便再與前女婿同住,遂於本年初求助志願團體,被安排入住高街的單身人士宿舍。其後在志願團體及議員協助下,她才在上月中獲體恤安置,獲分配柴灣一個公屋單位。
雖然有得上樓,但梁婆婆卻無力繳付單位的按金及添置基本家具,遂向社署申領搬遷津貼,惟三次申請均被拒。她最後只好再向志願團體及議員求助,幾經轉折才於上月底獲社署派發三千多元搬遷津貼,但她支付了二千多元公屋按金後,已所餘無幾。她說:「申請體恤安置搞咗年幾,跟住又要為籌公屋按金,家具、電器煩惱,真係好攰!點解社署職員唔可以主動提供服務,等受助人可以好過啲?」
五十九歲的李女士,與患病多年的父親在板間房同住,一直依靠綜援生活。四年多前,她與九十三歲的父親獲體恤安置入住白田邨一單位。由於無力添置家具電器,她遂向志願團體求助,才得悉可向社署申領搬遷津貼,豈料署方只批准她購買兩張合共不超過一百元的椅子。李女士再向社署爭取多撥津貼,卻多次被拒,最終被迫轉向志願團體求助,在團體協助下,三個多月後才獲社署再提供有限援助。
李女士直言:「有錢就唔使求社署啦,點解社署職員要精神虐待受助人?曾經難受到想自殺,但諗到留低年老多病嘅爸爸,惟有咬緊牙關忍落去。」如今李女士家中設備齊全,但大部分是志願團體及朋友送贈的二手物品。
社署職員的冷漠態度,令貧苦大眾要轉向社區團體求助。香港防止虐待長者協會,去年便接獲一百零五宗搬遷的求助個案;仁濟緊急援助基金每月也接獲近十宗類似個案,而有地區人士每月也接獲三至四宗求助。
仁濟緊急援助基金主管張志偉坦言,其基金主要協助突發事件的災民,但不少獲體恤安置的人士,礙於未獲批社署的搬遷津貼,故該基金基於人道立場盡力協助,惟此舉亦加重基金負擔。
不過,社署回覆本報查詢時,卻不肯透露每年有多少體恤安置戶獲搬遷津貼。發言人表示,會按個別申請人是否具有充分合理理由而酌情發放。至於梁勤友的個案,署方指沒有拒絕梁的申請,只是負責個案職員在梁取得配房通知書後未能與她聯絡。
獲體恤安置的市民,多是遭逢突變或有迫切需要的人士。多次協助市民申請體恤安置的前線社工陳先生表示,大部分獲准配房的市民,都沒有太多儲蓄,所以新居入伙時,每每需要他人協助,提供家具電器及應急錢,所需費用動輒萬元。
陳指出,體恤安置戶入伙的必需品,可分為家具及電器兩大類,家具包括床連床褥、衣櫃、枱椅及被鋪等,費用約四千元;至於電器則包括熱水爐、煮食爐、雪櫃、電飯煲及風扇等,要購齊有關電器,動輒五、六千元。
另外,入伙時租客亦要繳付二、三千元公屋按金,及水電煤等逾千元按金。陳坦言,除非體恤安置戶原居所的家電物品可搬往新居繼續使用,否則要為新居添置齊所有必需品,費用絕對不菲。
社署為體恤安置戶提供的搬遷津貼,名義上是綜援人士便可提出申請。但有熟悉社署內部運作的社工透露,很多申請均會被拒諸門外,求助人需轉而向社署管理的慈善或信託基金,申請新居入伙津貼。
該數個由社署管理的慈善或信託基金,包括鄧肇堅何添慈善基金、李寶椿慈善信託基金,以及蒲魯賢慈善信託基金等。
當綜援受助人獲體恤安置後,可自行向綜合家庭服務中心提出申請,要求由社署負責監管及審批的慈善信託基金提供新居入伙津貼。其中鄧肇堅何添慈善基金列明援助範疇,包括「以應付在遷往安置區及公共屋邨新居所需之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