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政府推行五天工作周將近四年,大部分紀律部隊仍未能受惠,警隊職方正研究五天工作周方案,包括延長每日工作工時五十一分鐘,預計可加長每名軍裝人員每日「行必」的時間;職方又指,自二○○○年取消長俸制後,新聘用的警務人員年假大幅減少,相信有足夠人手在街上巡邏。
據了解,現時警隊逾五成人仍未能享有五天工作周,僅警察機動部隊、快速應變部隊、交通意外調查組等可五天工作;警察員佐級協會去年年底向全港警務人員進行問卷調查,回應的八千多人中,八成五贊成警隊推行五天工作周。
消息稱,管方過去曾指若推行五天工作周,或致返工人數減少,令可編配人手減少百分之七;但職方估計,每日工時延長,反可延長巡警每日留在街上「行必」的時間。加上其實二○○○年及以後入職的警務人員,他們的年假由以前長俸制員工的最多四十日,減至一年十四日,按年資最多遞增至廿二日,故只要管理層編配人手得宜,便可在不增資源下,實施五天工作亦不會影響緊急服務,該會正整理五天工作周建議,稍後呈管理層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