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身材矮小的十九歲內地青年,與同黨爆竊飛鵝山豪宅後,因被警方追捕而展開「大逃亡」,兩人恍如電影橋段般先匿藏天台牆壁間的隙縫,又跳到鄰屋的低台再跳到地上,然後爬過鐵欄後,再翻山越嶺成功逃脫。惟該名內地青年於兩小時後,因形迹可疑,最終被警方在附近截獲。他昨於區院承認爆竊罪,被判入獄兩年。
持雙程證來港的被告瞿遠滔,身高約五呎,無案底,被控去年十二月廿九日爆竊飛鵝山青雲閣二號屋。辯方律師昨求情指,被告只得中二學歷及任司機,因經濟欠佳而來港犯案。
案情透露,事主蕭誠(譯音)與女兒居於上址,當晚七時,保安發現閉路電視被干擾遂報警求助。警方抵至,發現事主睡房的露台門口位置有被撬痕迹,當警員爬上屋頂查看時,發現被告與另一男子匿藏冷氣機與牆壁間的隙縫。
被告遂與同黨逃走,跳到附近屋苑的低台再跳到地上,再爬過保安鐵欄,於山邊成功逃去。
警方在現場天台則發現一背包,內有九百餘元港幣、玉器、戒指、手機及放大鏡等等。警方同晚九時四十分,在新清水灣道發現被告形迹可疑,手掌受傷,遂將他拘捕。被告承認曾爆竊上址,逃走期間遺該背包。
案件編號:DCCC 216/20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