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板前及板長壽司店老闆鄭威濤,今年初駕車時遇到警方的隨機抽樣呼氣測試,被揭發酒精含量超標而被檢控。他昨獨自到觀塘法院承認一項醉酒駕駛罪,經常在電子傳媒出鏡、在港甚具人氣的鄭,卻未被外籍裁判官認出,官更反問鄭從事甚麼職業及月入多少,判他罰款五千元及停牌九個月,並須自費參加運輸署的駕駛改進課程。
四十一歲被告鄭威濤昨身穿輕便西裝褸,架着粗框眼鏡現身法庭,報稱公司董事,承認一項醉酒駕駛罪。控罪指他在今年一月卅日,於黃大仙彩虹道北行線駕車時,其呼氣中的酒精含量為每一百毫升內有卅微克,超出每一百毫升內最高廿二微克的訂明限制。
被告並無聘請律師,他自行求情稱平時要駕車接送子女上學,望被判較短的停牌時間,又解釋當晚因朋友生日「高興飲多咗兩杯」;當外籍裁判官問及他職業及月薪時,鄭含糊回應:「經營飲食業,有時生意好,有時唔好!」惟始終未有透露金額。
控方表示,被告無刑事紀錄,但曾因不遵守交通標誌及行車時使用手提電話,有三次定額罰款紀錄。而鄭在判刑後微笑離開法院,對記者提問不發一言,但「企定定」讓記者拍攝。
案情指事發凌晨三時許,被告駕車至上述路段時,遇到警方的隨機抽樣呼氣測試,滿身酒氣的他當場「吹波波」,結果是每一百毫升內有卅四微克酒精;被告被帶返黃大仙警署後,再作第二次呼氣測試,結果是卅微克,警方遂將他拘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