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區政府頻頻「蝦碌」,其中又以環境局「蝦碌」嘅頻率較高。喺尋日嘅立法會一個委員會嘅會議上,副局長潘潔又自我篤爆,話原來要就一件舊電器回收、拆解及除毒,成本至少四百蚊,而唔係諮詢文件提出嘅介乎一百至二百五十蚊參考徵費,要實施徵收廢電子及廢電器回收費,政府每年嘅營運費要幾億元。不過議員唔係擔心計劃令政府負擔沉重,而係擔心成個計劃最後「爛尾」收場。點解政府畀人咁嘅印象?政府會唔會查找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