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呃1100萬九倉經理囚65月

於上市公司九龍倉集團有限公司服務廿年的助理工資經理劉元孝,在七年內冒充主管簽名發出逾百張支票,又多次偽造銀行轉帳指示,成功詐騙公司逾一千一百萬元後,復將款項存入他個人、妻兒及姐姐的戶口處理。其中劉氏夫婦及姐姐早前定罪,法官昨於區院判刑時痛斥劉一手摧毀大好家庭,重判他入獄五年五個月;至於其妻及姐姐亦分別判監一年半及八個月。法官鑑於三人未能悉數還款,遂向他們頒下刑事破產令。

首被告劉元孝(五十歲,下稱劉),案發時是九倉助理工資經理,劉早前承認於○一至○八年間一項企圖盜竊及四項欺詐罪;其妻廖楚貞(四十八歲)、姐姐劉香嬌(五十二歲)及兒子劉鴻基(廿五歲)則另被控六項洗黑錢罪。

劉姐於審訊期間認罪、劉妻則承認兩罪及被裁定另一項洗黑錢罪成、劉子則因證據不足,獲判無罪釋放。

炒燶股摧毀大好家庭

劉在犯人欄內聽判時,一直顯得面色蒼白,劉妻則全程低頭,曾在庭上因身體不適一度要送院的劉姐,昨亦顯得精神欠佳,更不時要以雙手扶着犯人欄的欄杆,已脫罪的劉子則獲准坐近犯人欄旁聽。而三名被告聞判後,並無特別激動表情,劉子則由多名親友陪同離開。

法官判刑時,嚴斥劉在公司內獲高度信任,案發時卻盜取款項炒股及投資物業,但因炒股弄致「損手爛腳」,因而作出違反對公司誠信的行為。法官又指劉原有安穩的大好家庭,惟因他貪心而一手將之摧毀。此外,法官雖考慮到劉妻及劉姐患有抑鬱等病,惟須判以阻嚇刑罰,故分別將三人判監以懲。

法官又指,劉氏夫婦即使出售以贓款購買的蔚藍灣畔物業及強積金作賠償,惟三人合共只能還款四百多萬元,尚欠七百萬元,故法庭要向三人頒下刑事破產令。

案件編號:DCCC 1084/20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