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案組報道】本報早前報道本地漁民本月十二日在汕頭被內地漁民勒索五萬元,獲救後漁船被迫滯留在汕頭港碼頭一事,經過多日調解,本地和內地的漁民達成互不追究協議,香港漁民已辦好手續,待天氣好轉,漁船便會回港;事件中的內地漁民,因強行登上他人船隻,而且證件不全,已被內地海警罰款。
漁農界立法會議員黃容根曾親身到汕頭協助調解事件,他認為有關當局已經秉公處理,相對以往只有本港的漁民向內地道歉的做法進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