輔助法援擬增至百萬元

【本報訊】香港訴訟費出名昂貴,令不合資格申請法律援助的中等收入市民「有冤無路訴」。政府建議放寬申請法援的財務資格上限,包括將申請人須支付部分金額的輔助法援計劃的上限,由現時的四十八萬多倍增至一百萬元,希望可以幫到更多中等收入市民。不過,有立法會議員及法律界人士均認為有關增幅仍然不足,又批評政府只肯降低申請門檻,拒絕擴大計劃的受理範圍,對市民只是「好過冇」。

政府敷衍 中產難受惠

立法會司法及法律事務委員會昨日討論放寬法援門檻建議,多名議員質疑仍不足以應付實際需求。本身是律師的議員劉健儀指出,法律援助服務局早前建議將輔助計劃的財務資格上限調高至一百三十萬元,政府只肯加到一百萬元,很多中產人士仍不能受惠,建議只是「好過冇」,她說:「政府見嘈得緊要就係咁意回應吓,好勉強咁回應,其實就回應唔到!」

分別為律師及大律師的議員何俊仁及梁美芬,批評現時輔助計劃的受理範圍太窄,主要只用於個人傷亡索償,不包括與金融衍生產品所引起的訴訟,做法不合理。香港律師會法律援助委員會成員何志權則認為,輔助計劃只資助勝算高的案件,與法援宗旨相違背,建議政府擴大資助範圍。

民政事務局副秘書長雷潔玉表示,法援財務資格上限調整沒有一個既定方程式,當局是參考住戶入息中位數和現時訴訟費用來釐定。她又說,當局會研究擴大輔助計劃的可行性,但強調該計劃以財政上自給自足為原則,故往往會資助勝訴較高的案件。多名議員都不滿當局答覆,稍後會再召開特別會議,邀請民間團體就法援問題表達意見。委員會亦討論了法律援助署獨立問題,法援局主席陳茂波說,該局原則上支持將現為政府部門的法援署獨立於政府,但由於有關轉型估計須約四億六千萬元,在徵詢法援署員工後,認為暫時並無迫切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