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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庭:偷同學電腦中大生判社服

【本報訊】盼望在商界大展拳腳的中文大學工商管理學系男生黃蘇役(廿一歲),聲稱因「唔見銀包」致財政困難,涉於去年底的三日內,在校內的兩個圖書館偷取三同學的手提電腦變賣,警方接報後翻查圖書館的閉路電視影帶而成功將他拘捕。被告早前承認三項盜竊罪,裁判官昨於沙田法院判刑時慨嘆被告有良好學歷及背景,要對他判刑「深感可惜及沉重」;考慮他已反省,輕判一百小時社服令及賠償其中兩事主共六千元。

裁判官又告誡被告指商界有更大引誘,叮囑他「誠信要放喺第一位,冇誠信將來好難成功」,被告答允會奉公守法。

案件編號:STCC 1041/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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