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曾因危險駕駛而被判停牌的二手車售貨員,聲稱有客戶要求深宵時分「睇車」,他竟無視禁令,斗膽在路面無牌駕駛兼超速,警車巡邏見狀追捕,自知理虧的他遂亡命狂飆,除連衝紅燈外,更在路面撞開「阻路」車輛及警車圖遁,十多分鐘飆車逾卅公里,終失控撞向石柱停車但仍成功拔足逃走,事後終遭警方拘捕。被告昨於區域法院認罪,辯方今續求情。
卅七歲被告吳志偉,過往有十一個案底,當中包括兩次危險駕駛及意外後無停車外,亦有不小心駕駛及十次超速的交通違規等紀錄。他昨日承認無牌駕駛、危險駕駛、意外後未有停車、駕駛未有領牌車輛及無第三保險下行車等共五罪,控罪指他於去年九月廿二日駕駛私家車干犯上述控罪。
辯方求情指被告的母親因關節痛而未能工作,亦有一個弱智妹妹需要照顧,肩負家庭重擔的被告在停牌期間,見有客人要求睇車遂冒險駕車拉生意。
案件編號:DCCC 156/20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