逾半商販售煙校服學生

港府再被批評控煙執法不力,一項調查顯示,本港七成三煙草產品零售點違法向未成年人士賣煙,逾半數零售點更賣煙給穿着校服的學生。調查數據已於去年底出版的國際學術期刊《衞生政策》公諸於世。

調查機構防止青少年吸煙委員會炮轟港府未有貫徹執行控煙法例,並指出本港沒有法例禁止未成年人士售賣煙草產品,違反國際公約,促請當局檢討並完善有關法例,徹底改善青少年吸煙問題。

77%違法售給未成年人

防止青少年吸煙委員會於○八年派出逾一千名青少年,到全港十八區共一千三百多個煙草產品零售點進行測試,結果發現七成三零售商違法向十八歲以下人士賣煙,較○六年同類調查下降八個百分點。零售商當中,食肆的違法比率最高,達九成,較○六年上升四個百分點﹔其次是士多和辦館有八成七、油站和報攤分別達八成三、超級市場佔七成。

調查顯示,七成七零售商違法售賣煙草產品予穿便服的青少年,五成二零售商違法售賣給穿校服的青少年。調查小組又發現,六成六零售商未有按法例規定,展示「禁止向十八歲以下人士售賣煙草產品」的標誌,較○六年的五成九惡化。

中國於○五年成為世界衞生組織《煙草控制框架公約》簽約國之一,香港亦必須履行發展及推動控煙工作。委員會行政總監李昌隆指,本港的控煙法例雖較鄰近地區嚴格,但港府卻未有貫徹執行,批評當局沒有定期監察違法向青少年賣煙情況。他稱,《公約》訂明禁止由未成年人士售賣煙草產品,但本港卻沒有相關法例要求煙草零售商的售賣員須年滿十八歲,控煙政策明顯存在漏洞,違反國際公約。

委員會促請當局加強執法,打擊違法賣煙予未成年人士的不良商販,同時檢討及完善現時控煙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