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九倉經理親屬洗黑錢候懲

【本報訊】於上市公司九龍倉集團有限公司服務廿年的助理工資經理劉元孝,涉在七年內冒充主管簽名發出逾百張支票,又多次偽造銀行轉帳指示,成功詐騙公司逾一千二百四十萬元後,復將款項存入他個人、妻兒及姊姊的戶口。案件前在區院審理後,劉早前認罪,其妻及姊則在昨日分別承認及被裁定洗黑錢罪成,劉的兒子則獲判無罪獲釋,法庭將案押後至下周一辯方繼續求情。

子證據不足獲釋

首被告劉元孝(五十歲,下稱劉),案發時是九倉助理工資經理,負責處理九倉、隆豐國際發展有限公司及馬可孛羅酒店管理有限公司的銀行戶口帳目,劉早前承認一項企圖盜竊及四項欺詐罪,其妻廖楚貞、長姊劉香嬌及兒子劉鴻基則另被控六項洗黑錢罪。劉香嬌審訊期間認罪,廖則承認兩罪、但昨被裁定另一項洗黑錢罪成;劉子則因證據不足獲判無罪釋放。

辯方昨求情指,劉在七年間盜取公司一千二百多萬元,用以買下四至五個單位及在股票市場投資卻失利,被告願將軍澳蔚藍灣畔物業之二百多萬元和五十萬元強積金作賠償用;而廖則因身為妻子,在無選擇下始協助丈夫洗黑錢,她○八年更患上焦慮及抑鬱,亦擔心在港大讀精算系畢業兒子的前途受影響,希望已獲銀行聘請的兒子於脫罪後仍能受聘,她願就事件賠償二百卅一萬元。

劉香嬌則指劉自○二年將款項存入她戶口作父母之醫藥費,惟事後劉不斷存款,並訛稱是由股票經紀存入,要求她不要向劉妻透露,望法官考慮她是因親情而犯案。

控罪指劉在○一年至○八年間,藉冒充主管成功簽假一百零五張支票外,亦曾偽造多張自動轉帳之付款名單及表格,非法挪用公司共一千二百四十萬元,他並透過妻子及長姊的戶口轉移金錢洗黑錢。直至○八年七月,劉的上司揭發事件。

案件編號:DCCC 1084/20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