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2/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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強制驗樓驗窗難阻違規劏房

【本報訊】政府修例推行強制驗樓及驗窗計劃,多名立法會議員質疑計劃主要針對樓宇外牆或伸出物等公用地方,未能解決「劏房」等單位內部違規改裝問題,又關注計劃會否影響現有處理僭建物政策。發展局強調驗樓承辦商向屋宇署提交的報告,須列明大廈有否僭建物及單位曾否改動的蛛絲馬迹,再交屋宇署據現行政策及程序作出跟進。

議員質疑影響僭建物政策

立法會審議強制驗樓條例草案的小組委員會昨首度開會,議員陳鑑林及劉健儀關注計劃並不能規管僭建物及室內改建問題。議員吳靄儀則擔心條例列明當局可向樓宇「任何擁有人」發出修葺或清拆通知,或有業主無辜受累。議員王國興擔心部分無法團、無維修、無管理的樓宇難作定期維修,屋宇署強行維修後再向業主收回費用連附加費,長者業主或無力償還。

發展局常任秘書長周達明指,入屋巡查工作應由政府人員負責,故會要求負責驗樓的承辦商,在提交屋宇署的報告中列明大廈有否僭建物,以及有否在外牆等公共地方發現內部曾改裝的痕迹,如牆身有異常裂縫,走廊有改動等,再交屋宇署跟進,而僭建物問題則會按「有危險或有礙維修就優先清拆」的現行政策處理。

屋宇署副署長林少棠補充,「任何擁有人」的條文寫法雖較闊,但行政上業主要收到當局通知才要負責,屋宇署會審慎處理。當局並相信多個資助計劃足以應付長者業主需要,而徵收附加費是為免業主逃避責任,若有合理辯解亦可獲豁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