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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訊】主任裁判官多年前因被盜竊案積犯於庭上喝斥「食屎」,而判對方十六個月之餘即時加監五個月,惟他昨於荃灣法院處理一宗藏毒案時歷史重演,判予該案被告入戒毒所服刑時,被對方斥罵是「食屎狗」及「屎×」,惟練官這次予以容忍態度,只着庭警將被告帶進收押通道「畀佢冷靜下」,即使對方之後繼續大吵大嚷干擾聆訊,他仍息事寧人,沒有對其涉嫌藐視法庭的舉動採取跟進行動。
報稱維修員的廿九歲涉案男被告吳肇康,被控去年十月廿二日在新界石籬邨石興樓地下外管有一個塑膠袋,內有○點五六克K仔,被告不認罪,早前經審訊後裁定一項藏毒罪成。辯方律師昨求情指被告妻子亦手抱男嬰到庭旁聽支持,其妻子亦證實再次懷孕,故盼望法庭輕判被告,讓夫婦早日團圓,惟練官不為所動,判被告即時入戒毒所。
親友大力關門洩憤
由於戒毒所的服刑時間會較長,故在犯人欄內的被告獲悉後顯得非常激動,庭警將他解入收押通道時,被告破口大罵練官「食屎狗」及「屎×」等等,練官聞言後一度向庭警下令「帶番佢出嚟」,但旋即又改變主意「畀佢冷靜一下」,之後被告在收押通道大吵大嚷,干擾法庭聆訊,練官遂着庭警將被告帶走,沒有再處理被辱罵一事。而被告的妻子及一眾親友亦表現激動,離庭時口中唸唸有詞,又大力關門洩憤,令在庭人士側目。
案件編號:TWCC 3810/20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