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02/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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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庭:不孝孫輸光外婆殮葬費

年邁老婦獨力用心照顧從內地來港投靠的男外孫八年,撫育他成人,不料自己撒手塵寰後,不但未獲孫兒守孝送終,對方還狠心拿走社會福利署批出的殮葬資助,到澳門輸光後再失蹤,令老婦的遺體要躺在殯儀館內近一年,始能入土為安。事後被捕的忤逆男孫昨於九龍城法院承認盜竊罪還押候判,更遭裁判官嚴斥他「大不敬」。

十九歲被告賴俊,報稱地盤散工,他早前已因一宗處理應課稅品的案件,而被判入教導所,現時在服刑中。他昨日承認一項盜竊罪,控罪指他在○八年八月十六日,於香港偷竊政府發給其外祖母的殮葬費一萬零七百五十元。法庭下令將他收押至本月廿三日,索閱其背景及教導所報告始作判刑。

官斥大不敬 面露愧色

裁判官馬漢璋昨聽畢案情後,當眾質問被告:「你攞晒啲錢去賭,有無諗過會輸㗎?咁你個外祖母點呀?可能會延遲入葬㗎喎!」又直斥他:「八年嚟外祖母照顧你唔少啦……你咁樣攞咗啲殮葬費,係大不敬呀,你有無一絲覺得唔啱㗎?」被告聞言亦面露羞愧之色,只是不斷點頭,回應說:「係嘅,係嘅。」裁判官又特別查問被告的背景,只有中一教育程度的他表示父母現仍在內地,他八年前獨自來港投靠外祖母。

案情指,被告自童年時來港投靠外祖母,並一直由依賴綜援維生的外祖母照顧,至○八年八月五日,外祖母在北區醫院過世。

其後有殯儀代理接觸被告,被告遂要求對方提供殮葬單據,以申請社署的殮葬費資助,代理當時強調,被告毋須支付按金,單據亦只作申請之用。

說謊錢唔見咗便失蹤

社署最終向被告批出一萬多元資助殮葬死者,並於同年的八月十四日將錢存入被告銀行戶口內,他翌日將錢提取。惟於九月十三日,被告聯絡殯儀代理表示「啲錢唔見咗」,之後更告失蹤。

殯儀代理聯絡不上被告,直至去年一月七日終向社署查詢及求助,社署將案轉介警方處理。警方翻查被告的出入境紀錄,發現被告於資助金到手後,翌日凌晨二時多到過澳門,同日早上七時半返港。

警方於去年底將被告拘捕,在警誡下他坦認沒有將殮葬費處理外祖母的身後事,並在澳門輸光金錢。而外祖母遺體在殯儀館擺放近一年,直至去年八月,在警方及社署的幫助下,外祖母始能安葬。

案件編號:KCCC 633/2010